組合商標是指由文字和圖形兩部分組合而成,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志。組合商標具有圖文并茂、形象生動、引人注意、容易識別、便于呼叫等優(yōu)點。但文字與圖形的組合必須協(xié)調,表達的中心思想必須明確,不可用牛的文字配合馬的圖案,令消費者不知所云。這種中心思想不突出,缺乏顯著性的組合商標,不僅令消費者費解,在申請人提交此類商標注冊申請時,也難以獲得核準注冊。